巴巴多斯信托和基金会  为中国的超高净值人士和家族  提供企业传承和资产保护方面的协助

巴巴多斯信托和基金会 为中国的超高净值人士和家族 提供企业传承和资产保护方面的协助

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“富不过 三代”,意即第一代创造财富, 第二代消耗财富,第三代则 把财富挥霍殆尽。这在古代也许确有 其事,但是如果通过远见,策略和谨 慎安排和利用正确的工具,中国的超 高净值人士和他们的家族就能保护他 们的财富,并把财富代代相传,远超 三代。 那现在有什么不同呢?现在可用的财 富架构工具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。 现代的法律架构对财富的保留和保护 十分理想,特别是在如下情况下,比 如 1)一个不同的营商和投资哲学, 且让子女在海外求学变得更为显而易 见;2)有可能会离婚;3)家族成员 间的财产分配争议,或 4)贷款拖欠 的引起的强制执行程序会让资产保留 方面所用到工具变得更为迫切。 信托在中国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,这 个概念在英语国家和一些民法国家 已存在了几个世纪,早已完成了从股 权向律例的转变。现在有许多司法辖 区都提供多种多样的信托架构形式, 目前的状况是选择众多,让人眼花缭 乱。我强烈建议经过深思熟虑后再做 决定,并且要有长远的眼光。

巴巴多斯信托由受托人管理,受托人 受命从委托人这里接手所有资产,且 受托人通常持有一个私人附属公司的 股份。这就确保了资产的分离度和独 立性,从委托人处转移出大部分的控 制权来达到信托架构的要求。这家公 司可以拥有多种资产,从银行账户到 房地产和动产(艺术品、古董等), 也许还有从第三方获得收入的权利。 《巴巴多斯国际信托法案》第 245 节 管辖下的国际信托对委托人有保留权 力的条款,让委托人仍然可以通过一 定程度的控制权来指导信托的管理。 这一架构应该得到仔细考虑,由法律 顾问起草,并不时地得到评估来确保 它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和国际规 范。请参见所附图表。 此外,《巴巴多斯受托人法案》第 250 节修正案明确允许委托人可以保 留权利。这一规定的效果是委托人现 在可以有影响信托财产和信托管理的 决定权。因此这一架构允许所有权向 一个独立法人实体的转移,同时仍然 保留一定程度的资产管理和分配方面 的控制权。 巴巴多斯的国际和国内信托都允许委 托人权力的保留。这是委托人更为心

安的原因所在,巴巴多斯国内信托的 优势在于它可以利用巴巴多斯广阔和 不断增加的协定网络。 到 2015 年 12 月 为 止, 巴 巴 多 斯 已 有 31 个 税 务 协 定 伙 伴 国 家, 这 些 国 家 包 括: 加 勒 比 共 同 市 场 (CARICOM)、美国、加拿大、奥 地利、英国、芬兰、荷兰、挪威、马 耳他、瑞典、塞舌尔、瑞士、古巴、 委内瑞拉、中国、墨西哥、卢森堡、 巴拿马、新加坡、毛里求斯、圣马力 诺和博茨瓦纳。和巴林、卡塔尔、加 纳、葡萄牙、阿联酋、意大利和斯洛 伐克共和国签订的协议尚未执行。巴 巴多斯和日本之间的税务协定谈判始 于 2006 年 8 月,巴巴多斯也正和印 度就签订免双重征税协议的可能性进 行谈判。 对上述广泛的协议网络进行大范围和 合法利用的可能性不可低估,特别对 那些希望向全球扩张的公司来说更是 如此。 在不断变化的全球环境中,灵活性对 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来说尤为重 要,巴巴多斯在众多对手中脱颖而出, 以它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和广阔的协 议网络在世界上享有盛誉。

Dawn Williams 拥有法学士和工商管理硕 士的学历,是 Meridian 律所的律师,向主 要位于亚太、欧洲和北美的客户提供架构 和税务策略方面的建议,帮助他们管理和 保留财富。她还在南加勒比地区为客户的 商务开发方面提供协助,通过公众 - 私人合 伙制的形式代表客户和政府进行联络。

Dawn Williams 是多个组织机构的成员, 她是 BIBA 慈善组织的受托人,是 BIBA 巴 巴多斯国 际商务协会、国际律师协会、国 际税务规划协会(ITPA)和国际合规协会 的会员。

Dawn A. Williams, LLB, MB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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